270.医患纠纷 (第2/3页)
七日上午病人自述“有点憋气”,病人的母亲去值班室找到值班大夫孙立恩,但其未作任何检查,给注射了肾上腺素05毫克~10毫克。
过一会儿,孙医生问病人:“还憋气吗?”
病人回答说:“不憋气了。”
稍后病人又闹心慌,当时其母摸脉搏跳动是每分钟16次,病人母亲根据以往在其他医院救治的经验,立即要求孙医生给打解救药,要求打激素。
可是病人母亲曾两次找孙医生,孙医生对此均不予理睬,约在七时二十五分孙医生叫护士又打肾上腺素。
这一下病人母亲立刻就急了,立即阻止不让他们打。
并且和孙立恩大夫吵起来了。
孙医生说:“我是医生,还是你是医生?”
其母说:“相隔时间太近了,还不到十分钟就打第二针肾上腺素,这和一起打有什么区别?”
当时病人也不让打针,孙医生说:“住我们医院,就要我们负责,你们要服从治疗!”
这时护士问:“打不打?”
孙医生说:“打!”
又是05毫克。
病人母亲发疯似地喊:“这针可是你让打的,出了一切后果由你负责。”
孙医生说:“由我负责”。
但是惧怕使病人母亲联想起三年前孩子在家里发病的时候,打了两次腺素差点丧命。
由于发现得早,及时给病人打了氟美松10毫克才缓解,急送医院抢救才脱险。
所以,病人母亲这次强烈要求大夫给病人打氟美松。
但孙立恩医生说:“医院没有这种药。”
病人母亲追问:“平时门诊还有,为什么今天就没有了?”
按照上面的说法,后面病人母亲为了救病人,跑步回家?,取回六支氟美松,交给了孙医师。
等她放下药转身去病房一看,坏了,孩子的脸都青了。
于是立刻大喊:“不好了!”
这时孙医生才过来,病人母亲请求给病人打激素。
按照病人母亲的说法,主治大夫为了维护他个人的“医道尊严”,拿来的氟美松也不给打。
也不量血压,不测心率,不做心电图,却一意孤行,再次打了紧上腺素05毫克,又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再次注射肾上腺素10毫克。
当时病人还能讲话,她说:“打吧,打死我饶不了你!”
这第四针肾上腺素打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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