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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医患纠纷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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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上午病人自述“有点憋气”,病人的母亲去值班室找到值班大夫孙立恩,但其未作任何检查,给注射了肾上腺素05毫克~10毫克。

过一会儿,孙医生问病人:“还憋气吗?”

病人回答说:“不憋气了。”

稍后病人又闹心慌,当时其母摸脉搏跳动是每分钟16次,病人母亲根据以往在其他医院救治的经验,立即要求孙医生给打解救药,要求打激素。

可是病人母亲曾两次找孙医生,孙医生对此均不予理睬,约在七时二十五分孙医生叫护士又打肾上腺素。

这一下病人母亲立刻就急了,立即阻止不让他们打。

并且和孙立恩大夫吵起来了。

孙医生说:“我是医生,还是你是医生?”

其母说:“相隔时间太近了,还不到十分钟就打第二针肾上腺素,这和一起打有什么区别?”

当时病人也不让打针,孙医生说:“住我们医院,就要我们负责,你们要服从治疗!”

这时护士问:“打不打?”

孙医生说:“打!”

又是05毫克。

病人母亲发疯似地喊:“这针可是你让打的,出了一切后果由你负责。”

孙医生说:“由我负责”。

但是惧怕使病人母亲联想起三年前孩子在家里发病的时候,打了两次腺素差点丧命。

由于发现得早,及时给病人打了氟美松10毫克才缓解,急送医院抢救才脱险。

所以,病人母亲这次强烈要求大夫给病人打氟美松。

但孙立恩医生说:“医院没有这种药。”

病人母亲追问:“平时门诊还有,为什么今天就没有了?”

按照上面的说法,后面病人母亲为了救病人,跑步回家?,取回六支氟美松,交给了孙医师。

等她放下药转身去病房一看,坏了,孩子的脸都青了。

于是立刻大喊:“不好了!”

这时孙医生才过来,病人母亲请求给病人打激素。

按照病人母亲的说法,主治大夫为了维护他个人的“医道尊严”,拿来的氟美松也不给打。

也不量血压,不测心率,不做心电图,却一意孤行,再次打了紧上腺素05毫克,又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再次注射肾上腺素10毫克。

当时病人还能讲话,她说:“打吧,打死我饶不了你!”

这第四针肾上腺素打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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