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日子 (第3/3页)
少年嘴里含着米饭就嚷嚷着:“阿塔!去河中就去河中,怕甚!”
“吃你娘的肉!败家畜生!还有,叫你娘的‘阿塔’,叫阿大、叫大人、叫爹!”
老汉咆哮了一声,转头又对同桌的人感慨道,“日娘的蠢货,没出息的东西。唉……”
“哥,俺说话哥莫气,俺觉着大郎讲得对。俺们在武汉,虽说也是攒了点钱,但也就是够个吃喝,也是辛苦钱,是血汗钱。离了武汉,俺们这钱都趁不着。”
年轻一点的也是感慨,“公主帮忙递了话,张公也给了出路,俺想着,愿意拼的,就去河中,不愿意的,就跟着郡王殿下吃饭。再不愿意的,留在武汉,也算是个营生,做苦力,那也不是谁都能做的。真要是拎个棒棒就是挑夫,那也不至于咸宁市就寻俺们做事。”
“咸宁市是给张公面子,知道公主是张公的人。”
“话是这么说,可这几年,托了门路要做苦力的还少了?又不是少见契丹来的,可这营生,也就是咱们挺了过来。如今武汉运货量大,装货卸货的,哪里都要人,咱们这是赶上了好日子。”
也不是突厥人真是爱受苦,偏把做苦力当作好日子,实在是在漠北的日子,那才叫战天斗地,那才叫惨绝人寰。
中原好歹能保证活着,在草原,活着不是基本,而是一种目标。达成这个目标之后,才是其它的事情。
哪怕是突厥大户,一场暴风雪,兴许几年家底,就彻底完蛋。
这是一片十分公平的恶劣之地,身在其中的时候,还不觉得如何,只有当跳出去,离开它,才会发现,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的精彩。
不是没有苦力骂娘,也不是没有突厥汉子操着方言一边喝酒一边流泪,只是当给他们机会,让他们回乡的时候,他们无一例外,都选择继续咬牙受苦。
“那就这样吧,都把话说到,回去后,想要去河中的,都来报个名,不去的,就不要来了。好?”
“好!”
“听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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