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人在他乡 (第4/4页)
警察办案是需要经费的,跨地区的话还存在个合作问题。
就以王为民的事情为例,他逃离郑阳之后,若是藏在伏牛省其他地级市,两个市的警方之间沟通,就不会很通畅了——除非是省警察厅出面协调,
然而,冯君遇袭的案子,可能惊动省警察厅吗?别逗了,犯罪嫌疑人不管是想抢劫还是想伤人,都是未遂,正经是冯君伤了对方三人。
类似于这种案子,都不够资格惊动市警察局,分局能关注一下就算不错了。
这种事,苦主想要请动省警察厅出面,那得搭进去不少的人情,而且效果都未必好——警力原本就有限,咱不带这么浪费的。
所以王为民打几个电话,真的很正常。
警方无法出动警力抓人,但是掌握动态还是没有问题的,根据对其手机的监控,他们确定,王为民是向东麟市逃窜的。
反正,就算有这个线索,他们也不能确定,王为民是藏在东麟市——你说他可能藏在那里,我还说他可能又悄悄潜回郑阳呢,这事儿谁说得清楚?
不过对梁海清来说,有这两个证据,他基本上就能断定,王为民应该是在东麟市落脚,起码是可能休息几天,然后再跑路。
梁总的意思是,这事儿你不能指望警方自觉,你得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查清楚王为民藏身何处,然后你从郑阳带几个警察过去抓捕,这才是正道。
什么叫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这就是了,身为苦主你都不动,还想指望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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