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两个人的青春 (第5/6页)
他上次用笔写字是什么时候?
买房子在合同上签名的时候。
好多字让他手写,猛一下他还真想不起来(前提是不动用非人的大脑)。
跟叶笙歌牵着手走在被夕阳笼罩出橘红色的操场上。
微风徐来,拂动叶笙歌的马尾辫儿。
“说起来,我从小到达到底身边多少人是你?”
王泉还挺好奇的,“难道说这个地球上所有人类都是你的分身?”
“当然不是,大概就类似女娲造人一样吧。虽然我想使用那具身体也随时能做到,就跟《黑客帝国》里的史密斯特工还有《x战警》里的x教授差不多。”
叶笙歌耸耸肩,“不过从小到大陪在你身边的时间确实很长就是了。要不要猜猜看?”
“这谁猜的到......”顿了顿,王泉问道,“我妈?”
“这个不是,不过你家老房子楼下住的那个单身阿姨是我,当时你穿开裆裤的时候我还弹过你的......毛毛虫。”
王泉:“......”
“还有你上幼儿园时候的老师,那个短发的你还记得吗?每次吃完饭都多给你糖果,午休的时候喜欢坐在你旁边盯着你的那个。”
王泉咧咧嘴角,“当时搞的我睡不着却还一直害怕的装睡的罪魁祸首就是你啊......”
“哈哈,看来我给泉哥你造成的心理阴影还挺多的嘛。”
叶笙歌牵着王泉的手跟她后脑勺的马尾辫儿一样甩啊甩的,“还有你小学时候的语文老师,那个也是我。”
王泉点点头,“我记得,当时老师都是大专生,我那个班主任语文老师是少有的本科生,二十二刚毕业带的第一届就是我们班。
“我还以为我能当上语文课代表是因为班主任一眼就看中了我在文学上的天赋来着......”
这样来看,叶子真的是陪伴了他整个青春,或者说是二十八年的人生。
一开始的邻居阿姨,到幼儿园老师,到小学班主任,到初中同班同学。
“那高中呢?”
“安婉莹啊,你暗恋的那个安婉莹就是我。不过那时候咱俩不在一个班,高中三年基本没怎么接触,然后我就把那些打算跟你告白或者跟你关系近的女孩儿都搞走了。”
“......难怪当时我只是因为阑尾炎手术请了一个月的假,等回来之后学校里就各种谣传,有说我犯了案子的,有说我把同学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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