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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版权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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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的某些盗版支持政党。他一时之间竟无法分清这些人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虚构作品当中,甚至没办法分清这些不同个体或群体是为什么反对版权保护的理念。

但是,他不会为此词穷。

王崎点了点头:“当然对啊——但是,版权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这句话过于直白而粗俗。但是没人会去为此而指责王崎了。

版权只能保护表达,因为作品的相似度是可以衡量的。但是,作者的思想无法在法律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衡量。

如果用音乐来说,那就是“翻唱”与“变奏”吧。

同样的歌谣,同样的乐曲,在不同的演绎者手中,可以表达出截然不同的意味。同样的一段旋律,或许有些人会用它表现理想的慷慨激昂,而有些人则会用它来表现爱恋的美好。

而同样的事情,也可以放在文学上。岳飞一曲《满江红》,那是千古忠义。而若是同样的句子,出自秦桧之手,那这首词怎么看都透着慢慢的虚伪。若有人说谭词同写了“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那这诗自然是慷慨激昂的——可实际上,它的作者叫汪精卫。

但是在法律面前,岳飞写的《满江红》与“如果存在”的秦桧《满江红》,必然是“一样”的。

“表达”与“思想”,实际上是分开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律上,还存在着“无意识抄袭”的罪名。

披头士的主吉他手兼主唱之一的乔治·哈里森在1971年被指控抄袭。他的作品《mysweetlord》被指控抄袭一首叫做《he'ssofine》的歌——这是地球历史上第一次闹上法庭的“音乐抄袭”案件。

而最终的结论,则是哈里森曾经听过原告的歌,然后忘了它。而在创作的时候,他又无意识的引用了这一首歌的旋律。

而这个案件甚至烧到了披头士的每一个成员身上。查克·贝里和约翰·列侬的《cometogether》被指控抄袭《youcan'tcatchme》。小野洋子则被指出《yes,i'myourangel》与三十年前一首老歌重复。

到了八十年代末,欧美流行乐坛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狩猎场——每一个有名望的音乐人都在猎人的目标之内。

——你不可能记住自己听过的所有旋律。如果你不自觉的引用了,哪怕是用来表达与原作者完全不同的思想,那么在法律上,这就是“抄袭”。

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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