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逍遥法外 (第4/6页)
前,进到了凌县城里,找到了官寺所在。然后孙狱掾上前表明来意身份,黍叁也在项康的逼迫下硬着头皮上前,向凌县官寺的差役表明来意身份,说自己害怕单右尉挟私报复,特来自告证明单右尉与昨天被抓的虞知有陈见过节,要求单右尉避嫌退出虞知涉嫌雇凶杀人一案。
黍叁的自告当然在凌县官寺里造成了巨大轰动,凌县的陈县令虽然十分不满黍叁的以下告上,但因为秦法严苛,又有邻县的要员在旁边观摩,不得不马上召集县丞和狱掾等凌县官吏,连夜亲自审理黍叁的自告案。
在县寺大堂上,脸色又青又黑的单右尉自然是矢口否认自己曾经用升官许愿收买黍叁,让黍叁帮助自己报复虞家,已经无路可退的黍叁则一口咬定确实有这样的事,各说各有理,黍叁没办法证明单右尉有这样的口头许诺,单右尉也没办法证明黍叁是在胡说八道,案件彻底陷入了僵局。
不过这也正是项康等人所需要的结果,在无法迅速查清这个案子的情况下,凌县的陈县令只能是宣布将黍叁暂时关进县狱等候调查,同时也不得不命令单右尉退出虞知一案以避免嫌疑。单右尉对此当然是暴跳如雷,陈县令则十分无奈的说道:“单君,没办法,大秦有法典在,本官身为大秦的朝廷命官,只能是依法行事。不过你放心,你的公子遇害一案,本官一定会一查到底,揪出真凶法办,绝对不会让他白白冤死!”
同样是被严苛繁杂的秦法约束,单右尉只能是无可奈何的答应退出虞知一案避嫌,但单右尉又指着在下面旁听的项康咆哮道:“县尊,这个竖子你一定得查,他有很大的嫌疑,我的儿子很可能就是他收买凶手杀的!”
看了一眼神情轻松的项康,陈县令点了点头,说道:“放心,本官一定会仔细调查他的!”
接下来的事当然是变得更加繁杂,在孙狱掾的帮助下,先是由冯仲出面,暗中把金子送到了凌县吴狱掾面前,求得他答应保住虞知的小命,然后凌县的法制机器全面开动,一边调查黍叁的自告案,一边全力追查单公子的遇害案。接着很正常的,确实是无辜的虞知很快就被排除在了重点嫌疑人的名单之外,然而项康则渐渐浮出水面,成了凌县官吏的重点怀疑对象。
凌县官吏重点怀疑项康的原因,当然是相貌特征十分明显的樊哙曾经在侍岭亭出现过,不但向项康买过刀,还和项康一起喝过酒。不过项康当然是抵死不认,一口咬定自己和樊哙只是买卖铁刀的普通主顾关系,还出示了樊哙留给自己的沛县狱掾曹参开出的介绍信,证明曾经向自己买过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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