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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1节 浊流比清流可爱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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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傍九千岁,连命都没有了,薛国观并不是真的跟魏公公一伙的,都是迫于形式,不得不低头而已。

清流是有骨气,与魏公公斗个你死我活的,斗是斗个爽了,可朝廷还要人办事的啊!

朝堂为之一空,那么事情谁来处理?!

当初就是凭借这个说法打动了崇祯皇帝,崇祯也说了前事不究,没想到薛国观照样被人拉出来打靶!

说得堂堂首辅脸色铁青,这骂人不揭短的,清流忒够可恶。

次辅姚明恭终究不忍,站出来启奏皇帝道:“臣有本奏!”

姚明恭,字玄卿,号昆斗,人称“姚阁老“,蕲水县(今湖北浠水县)巴河人。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授庶吉士,初任詹事,礼部右待郎。

崇祯十二年(1639年)入阁,加太子少保,文渊阁大学士,任户部尚书参与机要。

明恭宅心仁厚,曾致信告诫其弟居恭(任剑州牧)“洁已爱民,虚心听狱,严胥役,禁家奴。”

他与熊文灿关系很好,因着这层关系,本不欲出声,但现在不得不出来说话道:“东南府孙承宗有信来,说关于罪犯逃窜至两边之事,可作‘引渡’!”

“即大明罪犯逃到东南府,由闽省派人前往台湾进行交涉,按其罪行,严重该当杀头者可以把他们捉回来,普通罪犯则留在东南府服刑进行劳动改造!”

他的话出口,引发清流狂喷:“我早就说过他与东南府勾结在一起了!”

姚明恭不受影响,继续道:“至于熊文灿,东南府不能把他交出来,乃是尽孝,亲亲相隐!”

此话倒是有理,清流不能否认,气焰为之减弱。

原来在古代,百善孝为先,若父有过,子可代父服刑,是为“美德”!

亲亲相隐,乃是古代刑律的一项原则,亲属之间有罪则应该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同样是为美德,反之则论罪。

大家心忖:“老熊还真的找了个好女婿啊!”

当天的朝会在乱哄哄中结束,哪怕清流心有不甘,但苦b的明朝又闹出大漏子,清流也不能再抓住熊文灿不放,事情不了了之。

苏州巡抚八百里加急:苏、松、湖地区大雨滂沱,淹没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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